《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督規(guī)程》在壓力容器材料代用中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在其設計和制造中,主要要求是通過壓力容器的承壓部件材料的選擇中要和被代用的材料不僅外形質量相似,而且要充分考慮材料的化學成分、尺寸標準、性能指標和監(jiān)測方式進行合理的代用。材料代用基本的原則是:在代用中要杜絕各種指標不達標材料的應用,嚴格確保材料質量和達到保證,在技術上代用材料的技術要求不能夠低于被代用材料,可以通過多種材料選擇方式對材料進行檢測和測試。





壓力容器在何種情況下要做氣密性試驗?如何進行?
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或者不允許有微量泄露的容器,應在耐壓試驗合格后進行泄露試驗。
氣密性試驗應在液壓試驗合格后進行。對設計圖樣要求氣壓試驗的壓力容器,是否需要再做氣密性試驗,應在設計圖樣上規(guī)定。
碳素鋼和低合金鋼制壓力容器,其試驗用氣體的溫度不低于5℃。
壓力容器進密性試驗時,安全附件應安裝齊全。
氣密性試驗所用氣體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
氣密性試驗壓力應在圖樣上注明。
試驗壓力應緩慢上升,達到規(guī)定試驗壓力后保壓30分鐘。對所有焊縫和連接部位進行泄露檢查,小型容器亦可浸入水中檢查。如有泄漏。修補后重新進行液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經(jīng)檢查無泄漏即為合格。